进入6月,即将正式实施的国六B排放标准成为了最大的热门话题,同时一系列道路运输车辆相关的技术条例也进行了修订,并即将进入实施阶段;聚焦到各省市,多地开始集中开展新一轮的交通治理工作,整治超限超载乱象、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强道路客运监管等措施纷纷出台……
那么,6月份,又有哪些影响商用车行业的新规将要实施呢?
全国政策
两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力度
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交通部:加强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5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4号)》,自2023年6月1日施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关基设施管理体制、建立关基设施认定机制、压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关基设施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旨在切实保障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交通部: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5月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了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改革要求,其中明确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监管,从严把好道路运输车辆入口关,明确道路运输车辆的退出要求;实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普货车辆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优化技术等级评定制度,明确要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应当直接备注车辆技术等级;明确道路运输车辆取得网上年度审验凭证的,可免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
工信部:7月1日起未整改的车型将停止生产或销售
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GB 15084-2022《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6897-2022《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9239-2022《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等标准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要求。相关企业应尽快核实产品情况,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2023年7月1日起,未整改的车型应按标准要求停止生产或停止销售,同时,未整改车型也将列入《公告》整改车型库进行处理。
交通部:加强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
5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从下放接驳组织方案审核层级、强化接驳运输安全监管、优化客运企业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原有试行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工作。
五部门: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国范围内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
工信部:7月实施《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
2023年1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GB 15084-2022《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并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传统无边框内视镜、自由曲面后视镜和摄像机-监视器系统(CMS)技术快速更新,GB 15084根据这些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规定了间接视野装置的类别、通用要求、功能要求和安装要求等。
三部门:延续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至2023年底
2022年9月2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包括新能源商用车。
地方政策
河南:部分高速路段实行通行费8折优惠
5月18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实施货车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行驶G59呼北高速全线(河南段)的货车,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实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差异化政策的通知》(豫交文〔2021〕3号)规定的差异化政策基础上实行通行费8折优惠。
浙江宁波:最高5.7万元,老旧车辆淘汰补贴新政出炉
5月9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到2024年底,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化比例有效提升,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交通领域碳排放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其中,社会车辆提前淘汰的财政奖励补贴标准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即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每辆分别给予0.5~3.0万元不等的奖励;第二阶段: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及2013年至2017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每辆分别给予1.3~5.7万元不等的奖励。
江苏: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5月24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重点排查违规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班车)、违规托运危险货物、擅自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运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监控不到位、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山东:开展货运车辆集中整治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巩固和扩大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有力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和道路运输安全,5月中旬,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全省联合治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中提出,5月15日至8月25日,开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活动。
甘肃:推进客运行业转型升级
5月上旬,甘肃省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印发《关于促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意见》明确,引导班车客运经营者在许可的客运班线车辆数量范围内,自主调配符合车辆类型等级要求的自有客车开展经营、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和准入车型,适度发展符合条件的5座乘用车参与定制客运、简化定制客运审批程序、优先在省内推广使用电子包车标志牌、允许大中型定制客运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广西:开展为期2个月的货运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发《全区“平安货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自5月10日起,将对全区经营性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及个体经营者开展为期2个月的“平安货运”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全面开展货运“企车人”排查摸底和资质复核、全面开展货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查处货运“企车人”违法违规行为、进驻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开展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整治、加快推进货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安防设备、开展重点路段、桥隧和建设工程的专项排查行动、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八大措施。
海南: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公安部和海南省安委会的部署,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夏季百日行动”。根据总体部署,行动期间将加强小型、轻型、重型货车,特别是轻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管控,强化路面管控、精准打击、源头治理、宣传警示、责任追究。重点加强倒车、逆行、超员载客、大客车和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超速行驶(20%以上)等7类重点违法现场查处。另外,结合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高速沿线“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场站开展上门检查;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上高速等乱象高发的服务区进行整治。
内蒙古:满洲里公路口岸正式开启24小时货运通关模式
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公路口岸试行24小时货运通关正式开启,成为全国首个24小时货运通关的边境公路口岸。该模式将试运行6个月。
河北:旅游包车周末及四个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可免费通行
4月27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旅游包车周末免费通行高速公路政策的补充通知,在继续执行原免费通行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时间增加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补充通知明确,节假日免费起始时间为假期第一日0:00至假期最后一日24:00,与周末免费从周五12:00开始至周日20:00结束有所不同。
除了以上不同,节假日免费幅度及车籍、持续时间等其它事项,与河北省正在执行的旅游包车周末免费通行高速公路政策保持一致,即对符合免费条件的全国各地旅游包车,行驶河北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并驶出该省收费站,且安装使用ETC的给予通行费100%优惠;免费政策将持续到2023年12月31日。
云南:首批智慧化运营收费站投用
5月上旬,云南省首批“匝道预交易+云收费+机器人智能收费”试点项目在云南宜石高速公路大叠水收费站和三清高速公路云泉收费站正式并网投入使用。该项目采用“云、边、端”技术,优化了收费车道布局、重构了新系统收费模式,在云南省首次尝试收费站去岛(亭)化和匝道预交易,实现无人值守自助云缴费服务功能。